北京市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要合并申报了。
6月19日,北京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即日起至7月25日,所有参保单位可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今年,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将合并申报,并可直接网上提交。
1.北京市五险一金的一些基本情况: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划归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管理;
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所以为了方便用人单位,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五险一金”2020年度工资申报工作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合并办理,申报完成后人社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2.申报期限
2020年6月10日至7月25日
3.缴费工资申报方式
方式1: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以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于本单位7月份托收日后、非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于7月25日后查询公积金调整结果,如果发现调整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再次申报。 方式2:线下申报 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但使用“企业版”只能申报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还需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http://gjj.beijing.gov.cn/),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单独申报。单独申报的,以单独申报的基数为准。具体事项可拨打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10-12329。
4.机关事业单位申报
已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需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另外,也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申报时需打印《北京市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如果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单机版”申报,则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还需单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行申报。
5.参保个人申报
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须自即日起到7月25日期间,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办理申报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就以上这些重大变化,小编还要再提醒几点: 1、合并申报,意味着税务、社保和公积金能趋向合规且统一,加强了企业的合规操作。 2、目前申报的基数不做上下限的限制,在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HR小伙伴们不要考虑上下限,就如实按照上年月均工资申报就好了,到时候五险一金会自动去依据情况划限的。 3、根据通知的第五点规定,企业其实也可以分开申报的,现在出台的政策只是鼓励企业在网上合并申报,确实有分开申报需求的,也可以用五险合一报盘软件调整社保,再单独调整公积金。 4、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62条规定,自2020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0年度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也会参考上调。说明:如果按110%确定缴费基数,并不意味着五险一金合规缴纳了,同样存在补差的风险,同时被稽核和检查概率可能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