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活动 人资问答 媒体报道 荣誉见证
现在位置:社会保险 > 年底跳槽,社保转移怎么办理?

年底跳槽,社保转移怎么办理?

人资问答2017/7/21

人才流动在当今社会是很普遍的现象,当换工作之后,之前所缴纳的社保应该如何转移到新单位呢?各个地区政策不一,下面以北京市为例,为大家梳理最新办理政策。

人事人人资问答

一、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转出: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转入:职工意愿流动到北京就业参保的,且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3、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2016年9月1日起):

1、《缴费凭证》

2、《转移申请》

三、办理流程:

从2016年9月1日开始,无论是北京市内转移还是跨省转移,社保转移的流程都大大简化。

对于北京市内转移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时,可以直接上网开具《缴费凭证》,并可在网上查询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进度。

对于跨省转移的参保人员,只要在就业前开具《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四、办理地点:

机构:北京社保局其各区社保机构

时间:每月5-25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1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