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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假

人资问答2017/8/4

带薪年休假是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每年都可以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可以看出,只要职工累计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即使员工入职本单位不到一年,根据一定折算方法,依然享受带薪年假。

人事人人资问答

1、 哪些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假?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 带薪年休假可以休多少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 如单位不让职工休年假怎么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否则根据情况加付赔偿金或者接受相关处分。

如果公司不让职工休年假,职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4、 带薪年假的折算办法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假条件的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子:员工2012年1月1日开始工作,2013年5月1日跳槽到其他单位,依照规定该员工在2013年可以享受年假5天,那么他在跳槽后的单位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为(暂按每月30天算):(240天÷365天)×5=3.28天,而根据上述规定,不足一天不享受年休假,也就是说该员工在B单位可以有3天的带薪年假。

5、 辞职未休假能否要求补偿?

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除外)。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6、 能否可以跨年休年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7、 未休年假的赔偿标准

如果单位不安排休年假,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为300%已经包括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用人单位就赔偿员工未休年假的工资就应该按照日工资的200%赔偿。